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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家事事件法 第 25 條(調解之管轄)

家事調解事件,除別有規定外,由管轄家事事件之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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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依家事事件法第 25 條,家事調解事件由管轄家事事件之法院管轄,調解程序原則上跟著本案走,不需另選法院。

Q · 家事調解要送到哪個法院?

依家事事件法第 25 條,家事調解事件除別有規定外,由管轄該家事事件之法院管轄。意思是調解管轄跟著本案走:離婚案件原則上由夫妻最後共同住所地法院管轄、繼承案件由被繼承人最後住所地法院管轄、未成年子女監護由子女住所地法院管轄。本案若允許合意管轄,調解可同步約定其他法院。

白話解讀

要聲請家事調解,該送去哪個法院?答案比你想的簡單:就是有管轄權審理那件家事案件的法院。離婚案件的管轄法院通常是你們夫妻最後共同住所地的法院;監護權案件通常是孩子住所地的法院;繼承案件通常是被繼承人最後住所地的法院。調解跟著本案走,不用另外找法院。但有一個彈性:如果你們的案件本來就允許合意管轄(雙方約定去哪個法院),調解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約定。比如你住台北、前配偶住高雄、但你們都在台中工作,可以合意到台中地方法院調解。

法律定性

家事事件法第 25 條為家事調解管轄總則規範,建立「調解管轄依附本案管轄」原則。調解事件的管轄法院判斷,不另設獨立規則,而是回到該家事事件本身(離婚、監護、繼承等)的法定管轄規定,並在法允許範圍內可由當事人合意管轄。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家事調解要去哪個法院聲請?

由管轄該家事案件的法院管轄。離婚送夫妻最後共同住所地法院,繼承送被繼承人最後住所地法院。

Q2送錯法院會怎樣?

不會不見。法院會裁定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但會延後好幾週。

Q3家事調解可以合意選法院嗎?

如果本案允許合意管轄就可以。專屬管轄類型(如繼承)不能改。

Q4什麼是調解管轄依附本案管轄?

調解的管轄法院判斷不另設規則,回到本案(離婚/監護/繼承)的管轄規定。

Q5對方住外縣市,調解能在自己住的地方辦嗎?

依本案法定管轄走,不是依誰住哪。除非雙方合意,否則不能任意選。

Q6家事調解管轄錯了怎麼處理?

在第一次調解期日前向法院提出管轄異議。逾期沒提,視為同意該法院管轄。

Q7高雄地區的家事調解送地方法院還是少家法院?

送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高雄唯一專責少家法院),不是地方法院。

Q8家事調解 vs 一般民事調解管轄差在哪?

家事跟本案走(多數有專屬管轄限制),一般民事可由當事人合意管轄空間更大。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case_typecourt_of_jurisdictioncan_agreement_changespecial_court
離婚事件夫妻最後共同住所地法院原則上可合意管轄(家事事件法第 5 條準用民訴第 24 條)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高雄市範圍)
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子女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為保護未成年子女利益,原則不允合意改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繼承事件被繼承人最後住所地法院(專屬管轄)專屬管轄,不可合意改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確認婚姻無效夫妻最後共同住所地法院甲類事件,部分可合意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國

🇯🇵 日本家事事件手続法 第245条(家事調停事件の管轄)
🇰🇷 韓國가사소송법 제50조(조정의 관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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