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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 27 條(移送於檢察官之情形)

  1. 1.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
  2. 2.除前項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3. 3.前二項情形,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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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7 條設三道移送閘門:犯五年以上重罪、繫屬後滿 20 歲須強制移送檢察官,情節重大者得裁量移送,未滿 14 歲不適用。

Q · 未成年犯重罪,會被當成大人起訴嗎?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7 條,少年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罪(如殺人、強盜、加重販毒)須強制移送檢察官;事件繫屬後滿 20 歲也強制移送;其餘案件法官認情節重大可裁量移送。但犯罪時未滿 14 歲者一律不適用。移送後少年從「受輔導對象」變成「被告」,進入刑事審判程序並留下刑事紀錄。

白話解讀

「未成年」在台灣法律上不是免死金牌。少年事件原本走的是「保護優先」的路線,重點是矯正和輔導,不是懲罰。但這條設了三道閘門:第一,犯了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殺人、強盜、擄人勒贖、加重販毒等),法官沒裁量權,必須裁定移送檢察官,案件從此走刑事程序。第二,事件繫屬後當事人滿20歲,自動移送,因為已經超過少年法管轄上限。第三,就算不到前兩個門檻,法官只要評估犯罪情節重大、品行性格不適合保護處分,也可以裁量移送。被移送的少年從「被輔導的對象」變成「被告」,會留下刑事案件紀錄,進入正式審判程序。但本條劃了一條底線:犯罪時未滿14歲的,再嚴重都不適用,因為法律推定14歲以下無刑事責任能力。這條決定的是:你(或你的孩子)面對的是少年法庭的保護機制,還是刑事法院的處罰機制。

法律定性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7 條為少年刑事案件的分流規範,設三道移送閘門: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罪、事件繫屬後滿二十歲二者強制移送檢察官,情節重大者得裁量移送,並對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設絕對排除,決定少年走保護處分或刑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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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家孩子17歲犯案,會被判刑嗎?

分兩段。第一段是否留在少年法庭走保護處分,要看犯什麼罪: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須移送檢察官,其他情況法官有裁量空間。第二段移送後是否判刑,看檢察官起訴與否與法院判決,刑法第18條還可減輕其刑。律師在裁定移送前戰場最大,一旦裁定移送就回不去保護程序。

Q214歲以下犯重罪真的什麼都不會發生嗎?

不是什麼都不會發生,而是不會被第27條移送檢察官走刑事程序。少年法院仍會依少事法裁定保護處分(訓誡、保護管束、安置輔導、感化教育等),但不留刑事前科。感化教育最長可執行至滿21歲,對孩子影響也不小,只是性質由處罰換成矯正。

Q3事件繫屬後拖到20歲,真的就一定被送檢察官?

是的,第27條第一項第二款是強制規定,沒有例外。當事人逃匿、案件久懸,最後吃虧的可能是少年自己。若案件接近滿20歲又將進入審理,熟悉少事法的律師通常建議加速程序,因留在少年法庭走保護處分通常較有利、且程序不公開不會媒體曝光。

Q4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是什麼?

規定少年案件何時必須移送檢察官走刑事程序的分流條文,是保護處分與刑事處罰的分水嶺。

Q5三道移送閘門分別是什麼?

強制移送(五年以上重罪/繫屬後滿20歲)、裁量移送(情節重大)、絕對禁區(未滿14歲不適用)。

Q6什麼叫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罪?

指該罪法定刑的下限達五年有期徒刑,如殺人、強盜、擄人勒贖、加重販毒等重罪。

Q7移送檢察官跟保護處分差在哪?

移送走刑事程序、會起訴判刑留紀錄;保護處分重矯正輔導、不留前科、最長執行至21歲。

Q8少年被移送檢察官的流程怎麼走?

少年法院調查 → 認符合移送要件 → 裁定移送 → 檢察官偵辦 → 起訴或不起訴 → 刑事法院審判。

Q9怎麼爭取讓少年留在保護程序?

在裁定移送前的調查階段委任律師,打「非情節重大」論述,備齊品行、家庭支持、就學與可矯正證據。

Q10少年刑事案件請律師大概多少錢?

少年事件律師費依複雜度與審級而定,與一般刑案不同在於戰場是爭取留在保護程序,建議先諮詢報價。

Q11案件接近當事人滿20歲該怎麼處理?

與律師評估加速程序或轉刑事辯護,因第一項第二款滿20歲強制移送無例外,拖延反而不利。

Q12少事法27條移送 vs 直接由檢察官偵辦差在哪?

少年案件先由少年法院調查再決定是否移送,不像成人案件由檢察官直接偵辦,多了一道保護程序審查。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保護程序移送檢察官後刑事程序
性質矯正、輔導追訴、處罰
紀錄不留刑事前科留刑事案件紀錄
處分主體少年法院檢察官起訴、刑事法院審判
執行上限感化教育最長至滿21歲依刑法量刑(18、63條設天花板)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少年法第20条(検察官への送致・逆送)
🇰🇷 韓國소년법 제7조(형사처분 등을 위한 송치)
🇩🇪 德國Jugendgerichtsgesetz (JGG) § 103, § 105(Heranwachsende/Verfahrensabgabe)
🇫🇷 法國Code de la justice pénale des mineurs(renvoi devant la juridiction pénale de droit commun)
🇺🇸 美國Judicial waiver / transfer to adult criminal court(Kent v. United States, 383 U.S. 541, 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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