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 3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司法院為處理第二十六條至前條所定個人資料及數據申請事宜,認有必要者,得另行訂定為學術研究目的申請提供個人資料暨數據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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