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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 第 11 條

  1. 1.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一、由外國籍父、母、養父或養母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監護之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取得同一國籍且隨同至中華民國領域外生活。 二、為外國人之配偶。 三、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自願取得外國國籍。但受輔助宣告者,應得其輔助人之同意。
  2. 2.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其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3. 3.前項未成年子女,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結婚,修正施行後未滿十八歲者,於滿十八歲前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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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國籍法第11條規範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三種情形:外籍父母監護的未成年人、外國人配偶、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皆須經內政部許可。

Q · 我拿了外國護照,台灣國籍會自動消失嗎?

依國籍法第11條第一項,喪失中華民國國籍須符合三種情形之一並經內政部許可:第一款外國籍父母行使監護的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第二款為外國人之配偶、第三款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且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未提出申請、未獲許可前,即使取得外國國籍,台灣國籍依然存在。第二項規定未成年子女可隨同喪失,但仍須另行申請許可。

白話解讀

很多人在歸化美國、日本、新加坡之後,以為自己「自動」就不是台灣人了。事實正好相反。台灣對土生土長的國民非常寬容,你拿到外國護照那一刻,台灣國籍依然完整保留。要真正「失去」台灣國籍,你必須親自跑去內政部申請、提出文件、等待許可。這條規定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個答案:國籍不會被外國護照「擠掉」,只會被你自己「丟掉」。三種人可以走這條路:被外國父母領走的小孩、外國人的配偶、依台灣法律有行為能力且自願拿外國護照的成年人。但別以為想丟就能丟。第12條會擋下沒服兵役的男生、現任公職者、現役軍人。所以那些以為「拿了美國籍就不用當兵」的人,這條法律的後半段才是他們真正要面對的牆。

法律定性

國籍法第11條為中華民國國民主動喪失國籍的法定要件規範,建立「申請許可制」的退籍程序,明確規定三種申請情形、未成年子女隨同條款,以及109年成年年齡修正後的過渡規定,是台灣國籍退場機制的核心條文。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拿了美國護照台灣國籍會自動消失嗎?

不會。台灣允許雙重國籍,必須主動向內政部申請許可才會喪失。

Q2怎麼放棄台灣國籍?

符合國籍法第11條三種情形之一,備齊外國國籍證明等文件向內政部戶政司申請,經許可後喪失。

Q3未成年子女可以一起放棄台灣國籍嗎?

可以,但要另外申請。父母申請喪失後,未成年子女可依第二項申請隨同喪失。

Q4雙重國籍在台灣合法嗎?

合法。台灣對本國人寬鬆允許雙重國籍,但公務員、軍人、未役男性等有限制。

Q5申請喪失國籍要多久?

備齊文件後內政部審查約 3-6 個月(本數據請以現行法為準)。

Q6未成年人能自己申請放棄國籍嗎?

依第三項,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需由父母或監護人代為申請。

Q7喪失國籍後還能回復嗎?

可以,依國籍法第15條申請回復,但要重新審查。

Q8申請喪失國籍會影響在台財產嗎?

會影響身分稅務(從境內居住者轉為非居住者),但既有財產所有權不受影響。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rows
三種喪失情形比較[ { "type": "第1項第1款", "applies_to": "外籍父母監護的無/限制行為能力人", "key_requirement": "為取得同一國籍且隨同至國外生活", "decision_maker": "父母代為申請" }, { "type": "第1項第2款", "applies_to": "外國人之配偶", "key_requirement": "婚姻關係存在", "decision_maker": "本人申請" }, { "type": "第1項第3款", "applies_to": "依本國法律有行為能力者", "key_requirement": "自願取得外國國籍(受輔助宣告者需輔助人同意)", "decision_maker": "本人申請" } ]
主動喪失 vs 雙重國籍[ { "type": "不申請喪失", "tax_status": "全球所得課稅範圍內", "voting": "可投票", "civil_service": "雙重國籍者擔任公職受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限制", "return_to_tw": "戶籍健保完整保留" }, { "type": "申請喪失", "tax_status": "脫離境內居住者身分", "voting": "不可投票", "civil_service": "無此限制(已非國民)", "return_to_tw": "需依第15條回復國籍重新審查" }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国籍法第13条(国籍離脱の自由:外国国籍を有する日本国民は届出により日本国籍を離脱できる)
🇰🇷 韓國국적법 제14조(대한민국 국적의 이탈 요건 및 절차:복수국적자가 외국국적을 선택하여 이탈)
🇨🇳 中國国籍法第10条(中国公民出国后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 嚴格單一國籍主義,與台灣相反)
🇩🇪 德國StAG § 25(Verlust der Staatsangehörigkeit durch Erwerb einer ausländischen Staatsangehörigkeit — 取得他國國籍即喪失,但 2024 年改革後雙重國籍大幅放寬)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 23-1 et suivants(perte de la nationalité française par déclaration — 法國允許雙重國籍,自願申請喪失)
🇺🇸 美國8 U.S.C. § 1481(Loss of nationality by native-born or naturalized citizen — 七種法定情形,需具備 voluntary intent 才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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