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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法 第 27 條(戶籍登記之申請方式)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登記之申請,由申請人以書面、言詞或網路向戶政事務所為之。
  2. 依前項規定以網路申請登記之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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