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 第 7 條(認領登記義務)
認領,應為認領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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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文本,無法找到「戶籍法第 7 條」進行逐條釋義的相關資料。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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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認領,應為認領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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