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91 條
- 1.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情節嚴重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2.販賣、交付或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3.販賣、交付或供應毒品、非法供應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4.販賣、交付或供應有關暴力、血腥、色情或猥褻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遊戲軟體或其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5.違反第四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者,除新聞紙依第四十五條及第九十三條規定辦理外,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或名稱及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並得由主管機關移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兒少法第 91 條為未成年保護罰則,賣酒檳榔 1-10 萬、賣有害物 6-30 萬、賣暴力色情媒材 2-10 萬,網路平臺違規可勒令停業。
Q · 賣酒、賣檳榔、賣有害商品給未成年人,會被罰多少?
依兒少權益法第 91 條,販賣、交付或供應酒或檳榔予未成年人處 1 萬至 10 萬元罰鍰;毒品、非法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物質為 6 萬至 30 萬元;暴力、血腥、色情出版品、遊戲、光碟、電子訊號或網路內容為 2 萬至 10 萬元;違反第 43 條第 4 項並涉及出版品分級者另處 5 萬至 25 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限期改善,情節嚴重者勒令停業一個月至一年。
白話解讀
你開的小吃店、檳榔攤、雜貨店、夜市攤位,甚至你家樓下的雜貨鋪,只要有一次「不小心」賣酒、賣檳榔給看起來像未成年的人,罰鍰起跳一萬,賣酒檳榔最高十萬,賣有害物質最高三十萬。重點不在你「知不知道」對方是未成年,而在你「有沒有確認」。在實務上「他看起來很成熟」「他自己說十八歲了」這種辯解幾乎沒用,因為這條的立法精神是把驗證年齡的義務壓在販售者身上。更殘酷的是,第四項把暴力、血腥、色情的出版品、遊戲、光碟、電子訊號(直播、串流也算)全部納入,第五項對網路平臺一旦違規可以勒令停業一個月到一年。你做的不只是生意,是必須建立「未成年防火牆」的事業。
法律定性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91 條是針對「向未成年人提供禁制物品或內容」之行政罰則總章,涵蓋父母監護人疏於禁止、販售酒檳榔、供應毒品或有害物質、流通暴力色情媒材、以及網路平臺違規之罰鍰級距與停業處分,是台灣未成年人消費保護的核心執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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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未成年用偽造身分證來騙我,我還是要被罰嗎?▾
原則上要,但情節可大幅減輕。實務上若你能舉證有確實查驗(例如監視器拍到你檢視證件、結帳系統有掃描證件記錄),主管機關通常會認定你已盡注意義務而從輕處罰甚至不罰。但如果你完全沒查驗,「我以為他成年」這種說法沒有減罰效果。實務上對所有看起來 25 歲以下的客人一律查驗,是業界自保的鐵則。
Q2我請朋友的小孩喝一口啤酒慶祝考上學校,這也犯法?▾
嚴格依條文文字「販賣、交付或供應」三個動詞涵蓋無償行為。但實務上家庭成員的私下行為很難被取締,主管機關的取締對象主要是販售場所和有商業性質的供應行為。但要注意,如果是別人家的小孩、在公開場合、被家長知道後檢舉,仍有開罰可能。第 91 條第一項對父母監護人本身的罰鍰是針對違反第 43 條第二項「情節嚴重」者,所以家內偶發行為通常不到「情節嚴重」門檻。
Q3我經營網拍賣含成人內容的同人商品,要怎樣才不會被罰?▾
三件事必做:第一,商品頁面標示「限制級,需年滿 18 歲」;第二,下單流程加入年齡確認機制(不只是按鈕,最好要求上傳身分證或第三方驗證);第三,使用具備年齡驗證的金流(部分支付平臺有此功能)。光寫「限18禁」貼圖在商品圖上是不夠的。第 91 條第四項的罰鍰是 2 萬到 10 萬,但同時可能涉及第 92 條(出版品分級義務違反)罰鍰高達 5 到 25 萬,兩條合計可能一次被罰超過 30 萬。
Q4兒少法第 91 條是什麼?▾
規範對未成年人販售酒、檳榔、毒品、有害物、暴力色情媒材的行政罰則,含父母監護人違規及網路平臺勒令停業。
Q5兒少法 91 條罰多少錢?▾
酒檳榔 1-10 萬、毒品有害物 6-30 萬、暴力色情媒材 2-10 萬、網路平臺違規 5-25 萬並得勒令停業 1-12 個月。
Q6什麼叫「販賣、交付或供應」?▾
三個動詞並列:有償販售、贈與交付、無償供應都算,免費請朋友小孩喝酒在條文文字上也構成違規。
Q7「情節嚴重」怎麼認定?▾
通常考量違規次數、販售規模、是否累犯、是否造成兒少實際傷害,由主管機關裁量。
Q8收到兒少法 91 條罰單怎麼救濟?▾
30 天內提訴願,同時調出當天監視器、結帳紀錄、員工排班與訓練紀錄,主張已盡相當注意義務。
Q9怎麼證明已盡查驗義務?▾
三件齊備:店內張貼警語、員工教育訓練簽到紀錄、結帳當下查驗證件之監視器影像或系統紀錄。
Q10網拍怎麼防止賣有害品給未成年?▾
商品頁標限制級、下單流程加身分證驗證、用具備年齡驗證的金流,三件齊備才能主張已盡義務。
Q11員工自己賣給未成年我要被罰嗎?▾
雇主對員工的營業行為負監督責任,多數情況下仍會被罰;有完整訓練紀錄可減罰。
Q12兒少法 91 vs 菸害防制法 14 條差在哪?▾
兒少法 91 不涵蓋菸品(由菸害防制法第 14 條規範),酒、檳榔、有害物、媒材才屬兒少法。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酒檳榔 | 毒品/有害物 | 暴力色情媒材 | 網路平臺違規 |
|---|---|---|---|---|
| 違規類型 | 1-10 萬 | 6-30 萬 | 2-10 萬 | 5-25 萬 + 勒令停業 1 個月至 1 年 |
| 舉證重點 | 是否查驗證件 | 是否明知對方為未成年 | 是否標示分級與年齡驗證 | 是否設限制接取機制 |
| 減罰可能 | 對方持偽造證件可減免 | 情節輕微酌減 | 有完整分級可減罰 | 限期改善後可免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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