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人民團體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人民團體在同一組織區域內,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得組織二個以上同級同類之團體。但其名稱不得有下列情事之一: 一、與已許可團體之名稱相同。 二、易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營利團體有關。 三、有歧視性或仇恨性之文字。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人民團體法 第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