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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團體法 第 35 條(會員工廠資本額等之定期報告工業同業公會)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便於會費之計,會員工廠應將其資本額、生產工具、工人數額、產品數量及其他重要事項,定期報告所屬之工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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