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代表均有表決權,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會員代表因事不能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他會員代表代理之。
輸出業同業公會法第19條規定,會員代表均具備表決權、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當一名會員代表由於某些情況無法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他可以以書面方式委託其他會員代表代理他出席會議。 參考資料: 根據輸出業同業公會法第19條的規定,會員代表擁有表決權、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的權利。這表示在會員大會上,會員代表有權就各項議案進行表決、選舉領導機構的成員,並可自己競選成為該機構的一員。此外,當會員代表無法親自出席會議時,可以透過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表代理他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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