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 第 86 條(集體農場之面積及辦法)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於管轄區內之農地,得依集體耕作方法,商同主管農林機關,為集體農場面積之規定。
- 集體農場之辦法,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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