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第 20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二百零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申請者,申請人應提出占有土地四鄰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繼續占有事實之文件。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