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 23 條

  1. 1.記過,分記過與記大過。
  2. 2.記過三次,視為記大過一次;在一年內累計記大過三次者,軍官、士官當然撤職,志願士兵當然廢止起役,並停止任用或不得志願入營一年。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陸海空軍懲罰法第 23 條規定:記過三次視為記大過一次,一年內累計記大過三次者軍官、士官當然撤職,志願士兵當然廢止起役。

Q · 當兵被記過幾次會被踢出去?

依陸海空軍懲罰法第 23 條,記過三次併為記大過一次,一年內累計記大過三次,軍官、士官「當然撤職」,志願士兵「當然廢止起役」並停止任用或不得志願入營一年。換算下來一年內九個記過即達門檻;「當然」指次數到、時間到即自動生效,不需另開撤職程序。

白話解讀

這條藏著一道算術題,很多人沒算清楚就被它清出軍隊。記過分記過和記大過。記過三次併成一次記大過,而一年內累計記大過三次,軍官、士官「當然撤職」,志願士兵「當然廢止起役」,還停止任用或不得志願入營一年。當然這兩個字是關鍵:不需要另外開一個撤職程序,次數到、時間到,自動生效。換算一下,一年內九個記過就足以讓你的軍旅生涯歸零。平常一個記過好像沒什麼,但它們會累積、會合併、會在你沒特別注意的時候,悄悄堆到那條紅線上。

法律定性

陸海空軍懲罰法第 23 條為軍人記過懲罰的累計換算規範,將記過、記大過設為同一換算鏈上的單位(三記過=一記大過),並設定一年內累計記大過三次即當然撤職或廢止起役的剛性門檻。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記過和記大過到底怎麼換算?

三次記過併為一次記大過;一年內累計三次記大過,軍官、士官當然撤職,志願士兵當然廢止起役並停止任用或不得志願入營一年。實務提示:上游還有申誡,三次申誡換一次記過(第24條),盤點時要把申誡也算進去。

Q2被記過想申訴要趁什麼時候?

越早越好,最好在處分核定前或法定救濟期限內提出,因為累計到門檻後是當然生效、自動成立。實務提示:在每個過還沒確定時就擋下,面對的只是單一處分,爭點單純得多。

Q3當兵被記過幾次會被撤職?

一年內累計記大過三次(等於九個記過)軍官、士官當然撤職,志願士兵當然廢止起役。

Q4記過和記大過怎麼換算?

記過三次併為記大過一次;上游還有三申誡換一記過(第24條),是同一條換算鏈。

Q5什麼叫『當然撤職』?

達法定累計門檻時撤職效果自動發生,不需另開撤職程序、非長官裁量。

Q6廢止起役是什麼意思?

志願士兵達門檻時,原核定起役處分被廢止,並於一定期間不得志願入營。

Q7被記過想救濟要怎麼做?

在處分核定前或法定救濟期限內提申訴/申辯,爭取降為申誡或撤銷,逾期該次處分確定並納入累計。

Q8怎麼盤點自己離撤職門檻多遠?

把一年內的申誡、記過、記大過全部換算合併,看距離一年三大過還剩幾步。

Q9已逼近門檻優先處理哪一個過?

優先處理最新、尚未確定的那一個,因為跨過門檻後是當然生效、難以回頭。

Q10申訴要在多久內提出?

依本法救濟程序於法定期限內提出(一般行政救濟為 30 日,實際依現行條文為準)。

Q11記過 vs 申誡差在哪?

申誡較輕,三申誡換一記過;記過較重,三記過換一記大過,都在同一換算鏈。

Q12當然撤職 vs 一般撤職處分差在哪?

一般撤職須個案裁量作成處分;當然撤職是累計達門檻自動發生,無裁量空間。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國

🌐 _NOTE本條為台灣軍懲法特有的累計換算/當然汰除機制,他國軍紀制度結構不同,無可驗證對應條文,全填 null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1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