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照鐵路機關規定仍須補票外,軍官申誡、士官悔過、士兵禁閉: 一、車票持用人與第二十九條規定不符者。 二、越站越級乘車,既不補票又不下車。 三、無故乘坐守車或搭乘貨物列車者。
根據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第52條,以下情形可能會受到處罰: 一、持有的車票與第29條的規定不符:如果乘客持有的車票類型或買票方式與規定不一致,可能會受到處罰。 二、越站越級乘車,既不補票又不下車:如果乘客在途中超越原本車票受限的車站或車次,且不補足相應的車票費用,也不下車換車,可能會受到處罰。 三、無故乘坐守車或搭乘貨物列車:如果乘客沒有正當理由而乘坐守車(列車上僅供內勤人員使用的車廂)或是搭乘貨物列車,可能會受到處罰。 範例: 若一位乘客持有普通車票卻搭乘高鐵,或是無故上了貨物列車,根據該規定,鐵路機關可以處以相應的處罰,如進行申誡、士官悔過或士兵禁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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