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囚糧,按規定給與,並按月將主副食帳目公布。
依據軍事看守所管理規則第33條,被告在監獄中的糧食供應,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提供,並且每月應將主副食的帳目公布出來。這是為了確保被告在監禁期間能夠獲得適當的營養供應,同時透明公開地呈現食品供應的細節,以確保這項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國防部-軍事看守所管理規則 (最後修正日期:2017年8月14日),出處: https://www.mnd.gov.tw/Publish.aspx?cnid=344&p=7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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