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17

快速跳轉

十七、長途解送人犯或少年,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解送人犯或少年,如有車(船、飛機)直達者,應由起解地點直接解送至接收機關驗收,不得迂迴更換車(船、飛機)解送。 (二)解送人犯或少年一名者,派解送法警二人戒護,每增加人犯或少年一名,增派法警一人,其職位相同者,應指定一人帶班,賦予指揮全權。 (三)法警長派差前,應先向刑(民)事或少年紀錄科瞭解人犯或少年性行、惡性深淺、所犯罪刑輕重及社會背景等資料,指派適當法警擔任戒護。 (四)解送人犯或少年之法警,應按編號輪派,對於殺人、強劫等重大刑案或參與幫派或刁頑慣犯或經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特別重要人犯或少年,應指派當日未服勤務,體格健壯及警覺性較高之法警擔任之。必要時,並得酌量增派法警或報請書記官長洽請當地警察機關派警支援。 (五)提解人犯或少年與庭期之間,應力求適當配合,且押解時間,所乘交通工具及所經路線,事前均應保密,不得洩與人犯或少年家屬,以防意外事件發生。 (六)解送人犯或少年,如地區不同,得合併解送,但應注意警力配置之比例,避免增加人犯或少年脫逃機會。 (七)解送人犯或少年,如有中途脫逃、患病、死亡或發生其他重大事故時,押解法警除立即報請當地警察機關協助,為必要之處置,並即與當地地方法院書記官長聯繫,請求協助,及報告本機關。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第17條規定了長途解送人犯或少年時應遵守的規範。根據這個條款,解送人犯或少年應直接解送至接收機關,不得迂迴更換車(船、飛機)解送。解送法警人數及職位指派也要根據解送人數和情況進行調配,並且在指派解送法警前查詢相關資料,以選擇適當的法警負責戒護。對於重大刑案、參與幫派、刁頑慣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特別重要人犯或少年,應特別考慮選派資歷較高的法警。在押解過程中,要保護人犯或少年的隱私,確保押解時間、交通工具和路線保密,以防止意外事件發生。若在解送過程中出現中途脫逃、患病、死亡或其他重大事故,法警應立即報請當地警察機關協助並聯繫當地地方法院書記官長,請求協助並向本機關報告。 參考資料: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辦事手冊-交付感訓處分執行篇(https://www.tscj.moj.gov.tw/lp.asp?CtNode=2753&NodeNo=60710&Index=1) - 刑事訴訟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30001)

相關函釋 1

  • 解送名詞
  • 少年名詞
  • 名詞
  • 死刑名詞
  • 無期徒刑名詞
  • 書記官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第 17 條規定:「十七、長途解送人犯或少年,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解送人犯或少年,如有車(船、飛機)直達者,應由…」(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執行職務應行注意事項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