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重點摘要所得稅法第 38 條規定,非本業損失、家庭費用及各種稅法的滯報金、滯納金、罰鍰等,均不得列為營利事業的費用或損失。
Q · 公司被政府罰錢,可以列費用抵稅嗎?
不行,各種罰鍰依所得稅法 38 條一律不得列費用
依所得稅法第 38 條,各種稅法規定的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及罰鍰,連同非本業損失與家庭費用,都不得列為營利事業的費用或損失。立法理由是:若准予列支,等於以稅務利益抵銷行政制裁,制裁效果歸零。但注意,民事違約金與罰鍰性質不同,只要與業務有關通常可列費用。
國稅局畫了一條非常粗的紅線:有三種錢,不管你怎麼包裝,永遠不能從公司的應稅所得裡扣掉。第一種,跟你本業無關的損失。你開了一家餐廳,拿公司的錢去炒股賠了兩百萬,這筆虧損跟你賣便當完全無關,不能列費用。第二種,你個人或家庭的開銷。老闆用公司卡刷了一台電視放家裡,這不是營業費用。第三種最容易踩坑:所有稅法規定的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和罰鍰。你去年忘了報營業稅被罰了十萬,這十萬不能從今年的所得裡扣。為什麼?因為這些罰款本身就是懲罰你違法的工具,如果允許你抵稅,等於政府左手罰你、右手又把錢還給你,懲罰的效果歸零。這條看起來簡單,但實務上它是國稅局調帳時最常用的武器之一,因為太多公司在這三個類別的邊界上模糊操作。
所得稅法第 38 條為營利事業所得計算的負面清單,明定三類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一為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二為家庭費用,三為各種稅法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及各項罰鍰,目的在確保費用列支反映真實營業成本並維護行政制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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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各政府機關開的罰鍰都不能列。但同時被要求的污染改善工程費用屬業務必要支出,可列費用。建議拿到裁罰書時把罰鍰與改善費用拆開記帳。
罰鍰是政府的行政制裁,依所得稅法 38 條絕對不可列支;民事違約金是契約損失,只要與業務有關通常可列為費用。會計記帳分錯科目,查帳時就是補稅加利息的開始。
指與營業登記項目及實際業務無關的損失,例如軟體公司拿公司資金炒股的虧損。是否屬本業由國稅局依營業登記與實際營業項目認定,答錯可能全額剔除。
營利事業所得計算的負面清單,明定非本業損失、家庭費用、稅法罰鍰三類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非本業損失看業務關聯性、家庭費用看私人用途、稅法罰鍰看制裁性質,三者認定標準完全不同。
未按期申報或繳稅被加徵的金額,性質是對違規的制裁,依本條不得列為費用。
罰鍰是政府行政制裁絕對不可列,違約金是契約損失與業務有關通常可列。
建立費用與業務的因果鏈、罰鍰與改善費用分科目、公私混用資產留業務使用佐證。
保留行車紀錄、加油與維修發票、出差行程證明業務使用比例。
剔除金額乘以營所稅率(現行 20%)補稅,另加計利息,故意者再加漏稅罰。
收到核定通知書 30 日內申請復查,不服復查決定 30 日內提訴願。
罰鍰絕對不可列,為消除違法狀態的改善工程費屬業務必要支出可列,記帳須拆開。
| 比較面向 | 罰鍰 | 違約金 |
|---|---|---|
| 性質 | 行政制裁 | 民事契約損失 |
| 能否列費用 | 絕對不可(第38條) | 與業務有關通常可列 |
| 爭辯空間 | 幾乎沒有 | 視業務關聯性舉證 |
| 記帳關鍵 | 獨立科目不可抵稅 | 保留合約佐證關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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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不報或虛偽之報告者,主管徵收機關,除依本法第三十條規定逕行決定其所得額或所得總額及應納稅外,得移請法院強制執行追繳,並科以漏稅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併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運送品以運出時之成本為成本,以到達地之時價為時價。
營業收益中,已納或扣繳之所得稅,於應納之所得稅總額中扣除之。 前項收益,如係公司組織投資於其他事業之營利所得時,得僅以其百分之五十數額,計入所得額課稅。
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本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短估金、滯納金等以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短估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立法理由因逾期申請、怠報,短估及逾限繳納稅款所加徵之滯報金、怠報金、短估金及滯納金等,係屬對違反各種稅法規定所加之制裁,如准予作為費用或損失列支,將抵銷制裁之效果,以往實務上對各項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短估金及滯納金等,均不准其列為費用或損失,爰將「本法」兩字修正為「各項稅法」,俾符實際。
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立法理由配合第一百零九條之刪除,刪除「短估金」。
隱匿不報或虛偽之報告者,主管徵收機關,除依本法第三十條規定逕行決定其所得額或所得總額及應納稅外,得移請法院強制執行追繳,並科以漏稅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併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運送品以運出時之成本為成本,以到達地之時價為時價。
營業收益中,已納或扣繳之所得稅,於應納之所得稅總額中扣除之。 前項收益,如係公司組織投資於其他事業之營利所得時,得僅以其百分之五十數額,計入所得額課稅。
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及本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短估金、滯納金等以及各項罰鍰,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因逾期申請、怠報,短估及逾限繳納稅款所加徵之滯報金、怠報金、短估金及滯納金等,係屬對違反各種稅法規定所加之制裁,如准予作為費用或損失列支,將抵銷制裁之效果,以往實務上對各項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短估金及滯納金等,均不准其列為費用或損失,爰將「本法」兩字修正為「各項稅法」,俾符實際。
配合第一百零九條之刪除,刪除「短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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