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30 條
- 1.遺產稅及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應於稽徵機關送達核定納稅通知書之日起二個月內,繳清應納稅款;必要時,得於限期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二個月。
- 2.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十八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二個月為限。
- 3.經申請分期繳納者,應自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利率有變動時,依變動後利率計算。
- 4.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及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屬不易變價或保管,或申請抵繳日之時價較死亡或贈與日之時價為低者,其得抵繳之稅額,以該項財產價值占全部課徵標的物價值比例計算之應納稅額為限。
- 5.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所發生未結之案件,適用修正後之前三項規定。但依修正前之規定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 6.第四項抵繳財產價值之估定,由財政部定之。
- 7.第四項抵繳之財產為繼承人公同共有之遺產且該遺產為被繼承人單獨所有或持分共有者,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申請,不受民法第八百二十八條第三項限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遺產稅與贈與稅四種繳納方式:二個月內繳清、申請延期二個月、分十八期繳納、以及實物抵繳。
Q · 遺產稅繳不出現金怎麼辦?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遺產稅或贈與稅在核定通知書送達後二個月內要繳清,但給了三條替代路徑:必要時可申請延期二個月;應納稅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且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現金時,可申請分十八期以內繳納(加計郵政儲金一年期定存固定利率利息),或就現金不足部分以境內課徵標的物、易於變價及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
白話解讀
繼承不是白白拿錢,是先背上一張清單。房子、股票、存款全是遺產,但「遺產稅」會把你從家屬身分瞬間變成納稅義務人,而且只給你兩個月。這條法律藏著四把鑰匙,大多數人在慌亂中只抓到第一把「延期兩個月」。其他三把更有力:稅額超過 30 萬可以分十八期(等於 3 年緩衝),繳不出現金可以用繼承的房子、股票直接抵稅,而 104 年新增的第七項是王牌:就算有兄弟姊妹擺爛不簽字,過半數同意就能推動抵繳,不用像民法那樣全體同意。看懂這條的人,不會在喪禮結束後兩個月內被迫賤賣父母的老家。
法律定性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為遺產稅與贈與稅的繳納方式總則,規定二個月繳清期限,並建立延期、分期、實物抵繳三種替代繳納機制;其中第七項就公同共有遺產之抵繳,以繼承人多數決突破民法第八百二十八條第三項全體同意原則,終結單一繼承人否決的僵局。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遺產稅要繳500萬但家裡只剩一棟老房沒現金,會被查封嗎?▾
不會立刻查封。在核定通知書送達後2個月內,你可以同時申請延期2個月、分18期繳納、以繼承的房子直接抵繳稅款,三選一或組合使用。本條本來就預設納稅義務人可能沒現金,給了相當完整的替代方案。內行人提示:遞申請書時要附上現金流量證明(銀行存摺、薪資條),證明確有困難,核准機率會高很多;光寫沒錢通常會被退件。(本數據請以現行法為準)
Q2分18期要加計利息,利率怎麼算?划算嗎?▾
利率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利率變動時隨之調整。目前利率通常低於一般商業貸款,所以和向銀行借錢繳稅比,分期多半划算;但如果你本來就有閒置現金,直接繳清能省下利息。內行人提示:決定前先算清未來3年的現金需求,如果這筆錢留下來可投資或周轉事業賺更多,分期就划算;純粹拖時間求心安,就不划算。
Q3三個繼承人其中一個堅持不同意抵繳,我能自己推動嗎?▾
104年以前不行,現在可以。第七項明定公同共有遺產抵繳,只要繼承人過半數且應繼分合計過半,或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其一達成即可申請,不受民法第828條第3項全體同意原則限制。內行人提示:第一個門檻是人數與應繼分同時過半,若不配合者應繼分特別大(例如配偶拿1/2),可能卡在人數過半但應繼分沒過半,這時改走第二個門檻應繼分逾三分之二可能還有機會。算清楚自己落在哪個門檻才有用。
Q4遺產稅多久要繳?▾
核定納稅通知書送達之日起二個月內繳清,必要時可申請延期二個月,逾期會計徵滯納金。
Q5遺產稅分期、延期、實物抵繳差在哪?▾
延期是純展延無門檻、分期是18期內加利息、實物抵繳是用財產折抵;後兩者都需稅額30萬以上且確有困難。
Q6什麼是實物抵繳?▾
現金不足時,以境內課徵標的物或易於變價及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稅款,時價偏低會按比例折減抵稅額。
Q7遺產稅跟贈與稅的繳納規定一樣嗎?▾
本條同時規範兩稅,繳清期限、延期、分期、實物抵繳機制相同,差別在課稅事實(死亡繼承 vs 生前贈與)。
Q8遺產稅繳不出來怎麼申請分期?▾
在納稅期限內向管轄稽徵機關申請,主張確有困難並附財力證明,核准後分18期內、每期不超過2個月繳納。
Q9遺產稅分期利息怎麼算?▾
自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繳納日,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率變動時依變動後利率計算。
Q10用房子抵遺產稅要付多少?▾
以財產時價折抵稅額,無額外現金支出;但抵繳日時價低於死亡或贈與日時價時,抵稅額按比例折減。
Q11怎麼證明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現金?▾
提出銀行存摺、薪資證明、財產清單等現金流量證據,證明可動用現金不足以一次繳清。
Q12分期繳稅 vs 向銀行借錢繳稅哪個划算?▾
分期利率多半低於商業貸款,但若有閒置現金直接繳清省利息;關鍵看這筆錢留著能否創造高於利率的報酬。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option | threshold | cost | best_for |
|---|---|---|---|
| 二個月延期 | 無金額門檻 | 無利息 | 短期內可籌得現金者 |
| 分十八期繳納 | 應納稅額30萬以上+確有困難 | 加計郵儲一年期定存固定利率利息 | 有穩定現金流但無法一次拿出大筆現金者 |
| 實物抵繳 | 應納稅額30萬以上+現金不足 | 時價偏低或不易變價時按比例折減 | 遺產集中於不動產、股票,不想變賣老家者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5 國規定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