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 第 135 條
罰鍰經限期繳納而逾期不繳納者,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滯納金百分之一;屆三十日仍不繳納者,得由主管機關勒令該銀行或分行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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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銀行法第135條規定,罰鍰逾期不繳,自逾期日起每日加收百分之一滯納金,屆滿三十日仍不繳納,主管機關得勒令該銀行或分行停業。
Q · 銀行罰鍰不繳會怎樣?
依銀行法第135條,罰鍰逾期不繳,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百分之一滯納金(年化約365%),屆滿三十日仍未繳納,主管機關(金管會)得勒令該銀行或分行停業。滯納金性質為行政督促手段,不受民法利率上限拘束;停業屬行政處分,得依訴願法於30日內提起訴願救濟。
白話解讀
在台灣,要讓一家銀行分行關門,最快的路不是吊照,是這條。銀行法給主管機關(金管會)的武器裡,第 135 條像一個兩段式的引爆器:罰鍰沒按時繳?每天加收 1% 滯納金(換算成年利率是 365%,沒有任何一筆貸款敢這樣算利息)。撐到 30 天還沒繳?金管會不用走法院,不用發第二張罰單,直接可以命令這家銀行或它的分行停業。這條不是拿來對付一般民眾的,它是金管會手上最重的籌碼:金融機構怕的不是罰多少錢,是營業執照和公信力。所以你會發現,台灣的銀行收到金管會的罰單後,動作比誰都快,因為拖一天,成本不只是 1%,是未來能不能繼續營業的賭注。
法律定性
銀行法第135條為罰鍰執行條款,規定金融機構罰鍰逾期不繳時,自逾期日起每日加收百分之一滯納金,屆滿三十日仍未繳納者,主管機關得勒令該銀行或其分行停業,構成兩段式行政執行機制:先以每日滯納金施加金錢壓力,再以停業命令作為最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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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銀行分行被勒令停業,我放在那家分行的存款怎麼辦?▾
停業是該分行暫停營業,不是銀行倒閉,存款仍在,可到同一家銀行其他分行或網銀辦理提款轉帳。若定存到期落在停業期間,應提前聯絡其他分行處理。
Q2每天1%滯納金、年化365%,這不違反民法利率上限嗎?▾
不違反。滯納金性質是督促繳納的行政手段,不是利息,不受民法利率上限拘束。立法目的就是嚇阻銀行拖延。即使日後勝訴推翻罰鍰,滯納金本金通常可退。
Q3銀行能對停業處分提訴願或行政訴訟嗎?▾
可以。滯納金裁處與停業命令都是行政處分,可依訴願法第14條於送達後30日內提訴願,駁回後可提行政訴訟。但訴訟期間滯納金持續累積,多數銀行選擇先繳再爭執。
Q4銀行法135條是什麼?▾
罰鍰執行條款,逾期每日加收1%滯納金,滿30日主管機關得勒令停業。
Q5銀行罰鍰滯納金是什麼性質?▾
督促繳納的行政手段,不是利息,不受民法利率上限拘束。
Q6勒令停業是什麼意思?▾
主管機關命銀行或分行暫停營業的行政處分,非撤照、非倒閉。
Q7滯納金跟罰鍰有什麼不同?▾
罰鍰是處罰本身,滯納金是逾期不繳的加收款,兩者分開計算。
Q8銀行罰鍰滯納金怎麼算?▾
滯納金=罰鍰金額×1%×逾期日數,逾30日進入停業程序。
Q9收到金管會罰鍰怎麼處理?▾
當日啟動繳款不要拖;不服先繳再於30日內提訴願停止滯納金累積。
Q10分行停業期間我要怎麼領錢?▾
到同一家銀行其他分行或用網路銀行辦理提款轉帳。
Q11怎麼對停業處分提救濟?▾
依訴願法第14條於處分送達30日內提訴願,駁回後可提行政訴訟。
Q12銀行滯納金 vs 稅捐滯納金差在哪?▾
銀行每日1%,稅捐每逾3日1%,銀行嚴格3倍,因資金調度能力強。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item | rate | annualized | legal_nature |
|---|---|---|---|
| 銀行罰鍰滯納金(銀行法§135) | 每日1% | 約365% | 行政督促手段 |
| 稅捐滯納金(稅捐稽徵法§20) | 每逾3日1% | 約122% | 行政督促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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