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票據法 第 103 條(回頭匯票金額之決定)

  1. 1.執票人依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發匯票時,其金額依原匯票付款地匯往前手所在地之見票即付匯票之市價定之。
  2. 2.背書人依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發匯票時,其金額依其所在地匯往前手所在地之見票即付匯票之市價定之。
  3. 3.前二項市價,以發票日之市價為準。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票據法第103條規定回頭匯票金額依兩地見票即付匯票的市價計算,執票人與背書人地點組合不同,並以發票日市價為準。

Q · 回頭匯票的金額到底怎麼算?

依票據法第103條,金額不是照抄原匯票面額,而是用「見票即付匯票」在兩地之間的市場匯率計算。執票人用「原匯票付款地匯往前手所在地」的市價,背書人用「自己所在地匯往前手所在地」的市價,且兩者都以發票日的市價為準。地點組合與時點是計算的兩個關鍵變數。

白話解讀

大多數台灣律師執業一輩子不會碰到這一條。它處理的是一個早期國際貿易時代的精巧機制:匯票被拒絕付款時,你不想直接跟前手要現金,可以回頭開一張新匯票反向追討。第 102 條給你這個權利,第 103 條告訴你這張新匯票的金額怎麼算:用「見票即付匯票」在兩個城市之間的市場匯率。法律不要你自己算利息、匯差、風險溢價,直接用市場價格當作公道數字。執票人用原付款地到前手地的市價,背書人用自己所在地到前手地的市價。時點鎖在發票日。聽起來像博物館裡的機制?確實。但正因為幾乎沒人用,懂的人在極罕見的跨境票據糾紛中,手上多了一張別人根本不知道存在的牌。

法律定性

票據法第103條規範回頭匯票的金額計算方式:當匯票遭拒絕付款、追索權人依第102條改以開立新匯票(回頭匯票)向前手追索時,其金額依兩地「見票即付匯票」之市場匯率計算,並以發票日市價為基準時點,執票人與背書人適用不同的地點組合。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你的身份計算起點(執票人=原付款地/背書人=自己所在地)前手所在地回頭匯票發票日兩地見票即付匯票發票日市價第97/98條直接追索金額(原金額+利息+費用)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回頭匯票到底是什麼?為什麼不直接要現金就好?

回頭匯票是票據法第102條給你的另一條追索路線:不收現金,改成開一張新匯票向前手追索。實務用途極少,但兩地匯率對你有利時,用市價計算能比直接追索原金額多拿到錢;或者你有票據流通需求,希望維持票據形式。關鍵是比較第97條直接追索與第103條市價哪個對你有利。

Q2回頭匯票的金額可以比原匯票多嗎?

可以,也可能少。金額完全看兩地見票即付匯票的市價,再加可請求的經紀費、印花稅等費用。兩地匯率、利率差距夠大時,回頭匯票金額會高於原匯票;反之則低。第103條明確以發票日市價為準,不是到期日也不是實際付款日,這個時點選擇直接影響最終金額,是爭議時的關鍵戰場。

Q3回頭匯票金額怎麼算?

依第103條用兩地見票即付匯票的市價計算,不抄原匯票面額,以發票日市價為準,再加經紀費等費用。

Q4回頭匯票是什麼?

匯票被拒付時,追索權人不收現金,改開一張新匯票向前手反向追討,這張新匯票就是回頭匯票(第102條)。

Q5什麼叫見票即付匯票市價?

見票即付匯票是提示即付款的匯票,其在兩地間的市場匯率報價,就是回頭匯票金額的計算基準。

Q6回頭匯票和直接追索差在哪?

直接追索(97/98條)金額固定明確;回頭匯票(102/103條)金額隨兩地市價浮動,追索權人可二選一。

Q7回頭匯票怎麼開?

作成拒絕證書 → 確認身份與地點組合 → 查證發票日市價並留證明 → 加計費用開立 → 送達前手承兌。

Q8回頭匯票金額怎麼舉證?

保留銀行或外匯市場的發票日市價報價單作第三方證明,這是金額成立的關鍵舉證。

Q9收到金額不對的回頭匯票怎麼辦?

先確認發行人是執票人或背書人、核對地點組合,要求對方提出發票日市價證明,站不住腳就拒絕承兌。

Q10回頭匯票要付哪些額外費用?

除市價金額外,可加計經紀費、印花稅等必要費用(第102條第2項)。

Q11執票人 vs 背書人開回頭匯票算法差在哪?

執票人用『原付款地→前手地』市價,背書人用『自己所在地→前手地』市價,同一追索兩人金額不同。

Q12回頭匯票金額看發票日還是到期日?

第103條第3項明定以發票日市價為準,不是到期日也不是付款日,時點選錯金額就錯。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直接追索(第97/98條)回頭匯票(第102/103條)
金額基準原匯票金額+法定利息+必要費用兩地見票即付匯票發票日市價+經紀費等費用
執票人地點組合不適用原付款地→前手所在地
背書人地點組合不適用自己所在地→前手所在地
金額確定性金額明確固定受發票日市價影響,浮動
實務使用頻率絕大多數案件走這條極罕見,多用於跨地區票據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手形法第52条(戻手形 / Rückwechsel)
🇰🇷 韓國어음법 제52조(역어음)
🇩🇪 德國Wechselgesetz (WG) Art. 52(Rückwechsel)
🇫🇷 法國Code de commerce article L511-46(la retraite / lettre de retour)
🇺🇸 美國無直接對應(UCC Art. 3 未設回頭匯票制度,普通法以背書連續追索處理)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5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