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票據法 第 140 條(付款人之賠償責任)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違反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而付款者,應負賠償損害之責。但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支票金額。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違反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而付款」者,🌂應負賠償損害之責。 Exc🌂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支票金額。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