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法 第 38 條(故意塗銷背書)
執票人故意塗銷背書者,其被塗銷之背書人,及其被塗銷背書人名次之後而於未塗銷以前為背書者,均免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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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票據法第38條規定,執票人故意塗銷背書時,被塗銷的背書人、以及排在他後面且在塗銷前完成背書的人,都免除票據責任。
Q · 票據背書被劃掉一條線,是什麼意思?
依票據法第38條,當執票人「故意」塗銷某個背書,等於主動放棄對該背書人的追索。法律效果有連鎖性:不只被塗銷的人免責,連排在他後面、且在塗銷動作完成之前完成背書的人,也一起免除票據責任。但排在被塗銷者「之前」的背書人不受影響,仍須負責。關鍵要件是「故意」,不慎劃到不發生免責效果。
白話解讀
一張票據背面累積五個背書人,就等於你手上有五條可以追的索賠路線。但這條法律讓你擁有一個隱藏權力:你可以「主動放棄」其中一條路線。動作很簡單,把那個人的背書劃掉就好。但這不是單純的塗改,它有連鎖反應:被劃掉的人免責,連帶在他後面、於劃掉動作之前為背書的人,全部一起免責。這是為什麼資深票據律師看到有塗改痕跡的票據,第一眼會去看劃掉的是誰,因為那決定了整個追索鏈上還剩下誰可以被追。反過來,如果你是被追的人,發現自己前面有人被劃掉但自己沒被劃掉,你要多想一層:執票人為什麼選擇放過他,卻堅持不放過你?
法律定性
票據法第38條規範「故意塗銷背書」的法律效果,指執票人有意識地劃去票據上某一背書時,被塗銷之背書人,以及在其名次之後、於塗銷動作完成前完成背書之人,均免除票據責任。此設計用以平衡執票人對債權的處分自由與背書連環擔保的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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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不小心在票據上畫一條線畫到別人的背書,那個人是不是就免責了?▾
不會。本條要件是「故意塗銷」,如果是意外、筆誤、做註記時不慎劃到,不發生免責效果。但實務上舉證「故意」與否往往要靠情境判斷:塗銷的筆跡、工具、時間點、當事人往來紀錄都會是判斷依據。一旦發現自己不小心劃到,立刻拍照並在旁邊註明「誤劃,非故意塗銷」並簽名日期,日後有紛爭時這是最有力的證據。
Q2如果我想放過背書人中的某一個,該怎麼劃才對?▾
直接在該人背書上用橫線劃掉並註明塗銷意思即可,不需要繁複程序,但建議同時附註日期和執票人簽名,證明這是有意識的動作。塗銷不可逆,劃下去就收不回來,下手前務必盤點該背書人是否真的沒有追索價值——有時看似沒資力的人其實有隱藏財產或連帶保證人,貿然放過等於放掉一張王牌。
Q3被塗銷的背書人後面那些人為什麼也要一起免責?▾
後手依賴前手的背書才願意為票據負責,環環相扣擔保。中間環節被拿掉後,後手的信賴基礎動搖,為保護交易安全,法律讓他們一併免責,避免執票人「選擇性追索」的不公平。所以塗銷動作的時間順序非常重要,法院判斷時會看塗銷當下背書鏈已存在到哪一個人,這就是為什麼在票據上註明塗銷日期是聰明的做法。
Q4票據背書被塗銷整張票就作廢了嗎?▾
不會。塗銷背書只影響被塗銷者及特定後手的責任,票據本身仍有效、可流通與求償。
Q5故意塗銷背書是什麼意思?▾
執票人有意識劃去某背書,等於主動放棄對該背書人的追索,並連帶影響其後手。
Q6塗銷背書的免責範圍包含哪些人?▾
被塗銷之背書人,加上排在他之後、且在塗銷動作完成前完成背書之人。
Q7故意塗銷與不慎塗改差在哪?▾
故意塗銷才生免責;筆誤、做註記不慎劃到不免責,但須舉證是否故意。
Q8想放過某個背書人該怎麼劃?▾
在該背書上劃線並註明塗銷意思,建議附日期與執票人簽名證明是有意動作。
Q9收到有塗改的票據要怎麼判讀?▾
先確認塗銷是否故意,再看劃掉的是誰、何時劃,據此重列仍負責的背書人清單。
Q10塗銷後還剩誰可以追索怎麼算?▾
未被塗銷者,加上排在被塗銷者之前的所有背書人,都仍可追索。
Q11不小心劃到別人背書如何補救?▾
立即拍照,在旁註明『誤劃,非故意塗銷』並簽名日期,保留即時舉證。
Q12塗銷背書 vs 背書本身無效差在哪?▾
塗銷是執票人主動放棄追索;背書無效是該背書自始不生背書效力,兩者法律基礎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對象 | 是否免責 | 理由 |
|---|---|---|
| 被塗銷之背書人 | 免責 | 執票人故意塗銷即放棄對其追索 |
| 被塗銷者之後、塗銷前為背書之人 | 免責 | 前手環節被拿掉,後手信賴基礎動搖,為保護交易安全一併免責 |
| 被塗銷者之前為背書之人 | 仍須負責 | 其擔保關係不受後順位塗銷影響 |
| 因不慎、筆誤被劃到之背書 | 不免責 | 本條要件為『故意』,非故意塗改不生免責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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