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法 第 60 條(被保證人之擬制)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保證未載明被保證人者,視為為承兌人保證;其未經承兌者,視為為發票人保證。但得推知其為何人保證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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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保證」未載明被保證人者,視為📌為承兌人保證;其未經承兌者,視為📌為發票人保證。但📌得推知其為何人保證者,不在此限。
⚠️124本票準用:
「保證」未載明被保證人者,視為為「本票發票人」(本票無承兌概念)保證;其未經承兌者,視為為發票人保證。但得推知其為何人保證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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