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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 第 84 條(參加付款之效力)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參加付款人,對於承兌人、被參加付款人及其前手,取得執票人之權利。但不得以背書更為轉讓。
  2. 被參加付款人之後手,因參加付款而免除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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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參加付款之效力 (一)對執票人 1.執票人之權利消滅 2.匯票及清單之交付(83) (二)對參加付款人 1.票據權利之取得 84I:參加付款人對於承兌人、被參加付款人 及其前手取得執票人之權利。但不得以背書更為轉讓。 2.通知義務(82 4準用55) (三)對被參加人後手之效力 84 2:被參加付款人之後手,因參加付款而免除債務。
rexlaw
a year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參加付款人」,「對於承兌人、被參加付款人及其前手,取得📌執票人之權利」。但🙅‍♂️不得以背書更為轉讓。 II 「📌被參加付款人之後手」,因參加付款而免除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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