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第 125 條(健康保險人之責任)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健康保險人於被保險人疾病、分娩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 前項所稱失能之內容,依各保險契約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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