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所了解到的資料,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20條包含以下幾項規定: 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時,需要根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所規定的投資地區、市場、種類和範圍,遵循本辦法相關的規定。 2. 如果基金有約定的到期日且符合投資策略的需要,可以在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中明確規定在基金到期日前一定期間內,不受第25條、第26條、第29條本文和第30條第1項的限制。 3.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符合主管機關所制定的條件,並且在募集基金時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可以在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中明確規定國內外有價證券的類型、範圍和比例限制,不受第8條、第10條第1項、第15條至第17條、第27條和第30條第1項的限制。 以上回答是基於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推論和解釋,並請參考最新版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作為正確和具體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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