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生復學時,得入原肄業科組相銜接之年級肄業,學期中途休學者,復學時應入原休學之年級肄業。 原肄業科組變更或停辦時,各校得輔導學生至適當科組肄業。
根據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第20條的解釋,當一位休學生復學時,可以選擇進入原先肄業科組相銜接的年級進行肄業,而如果休學的學生是在學期進行中休學的,復學時應該進入原先休學的年級完成肄業。此外,在原先的肄業科組變更或停辦時,學校可以輔導學生轉至適當的科組進行肄業。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專科學生在二年級時因個人原因休學,當他/她復學時,可以選擇進入原本二年級的年級肄業。另外,假設該專科學校的某個科組由於一些原因變更或停辦了,學校可能會協助該科組的學生轉到其他適當的科組進行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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