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應否補考,依各校規定辦理;補考以一次為限。經補考成績及格者,概以六十分計算。
根據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第 23 條,學生的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應根據各校規定進行補考,補考機會僅限一次。如果學生在補考中取得合格成績,該科目的成績將以六十分計算。這意味著即使學生在原始考試中的成績不及格,只要通過補考,該科目的成績仍然被視為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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