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專科學校學生學籍規則 第 3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修滿輔修科組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其畢業生名冊、歷年成績表、畢業證書均應加註輔修科組名稱。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