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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 第 10 條(書面請求及協議書)

  1. 1.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2. 2.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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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國家賠償法第 10 條規定,請求國賠須先書面向機關請求並協議,協議成立的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Q · 被政府害了,可以直接告國家求償嗎?

依國家賠償法第 10 條,請求國家賠償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必須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由機關與你進行協議。協議成立後作成的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效力等同法院確定判決,機關不付款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若機關逾 30 日不開始協議或 60 日協議不成立,依第 11 條才能起訴。

白話解讀

你被政府害了,氣到想直接告上法院?這條法律會擋你一下:先別衝。國賠案件不是告了就有,你必須先用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跟它坐下來協議。沒走過這個程序就直接告,法院會把你的訴狀退回來,你白白浪費一筆訴訟費。聽起來像在拖你,其實藏著一個機會:如果機關覺得理虧,當場跟你談成的協議書效力等同法院判決,可以直接強制執行,連訴訟都不用打。從寄出書面到拿到錢,順利的話兩三個月就結案。多數人不知道這個「協議書 = 執行名義」的設計有多強:你不用上法院,不用找律師,不用等判決確定,協議成立的那一刻你就可以拿著協議書去地政事務所查機關財產、聲請強制執行。但前提是你要會寫這份書面請求,因為它同時是觸發協議程序的扳機、是中斷時效的證據、也是後續訴訟的起點。

法律定性

國家賠償法第 10 條規定國家賠償的強制前置程序:人民請求損害賠償,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機關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作成協議書,該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效力等同確定判決,可逕行聲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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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書面請求要寫些什麼?有沒有固定格式?

法律未規定格式,但內容須含:請求人資料、賠償義務機關、事實經過、損害內容、賠償金額計算、法律依據、證據清單。各縣市政府網站多有「國家賠償請求書」範本可下載。金額不宜寫太低(協議是往下談的),也不宜誇大灌水以免機關直接拒絕協議。

Q2協議書簽了之後機關不付錢怎麼辦?

拿協議書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不用再打訴訟。第 10 條第 2 項明定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效力等同確定判決,可聲請扣押機關存款或查封不動產。實務上機關不付款情形極少,多為行政流程問題。

Q3我可以同時告公務員個人民事侵權嗎?

可以。協議前置只適用於告國家。對加害公務員個人提民法第 186 條侵權訴訟可直接向法院提告,不需協議;但須證明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勝率較低,通常以國賠為主、個人責任為輔。兩條路賠償總額以實際損害為上限,不可重複請求。

Q4國家賠償法第 10 條是什麼?

國賠的強制協議前置程序:請求賠償要先書面向機關請求並協議,協議成立的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Q5國賠的協議前置程序是什麼?

起訴前必須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由機關與你協議的強制關卡,跳過就直接起訴會被駁回。

Q6協議書為什麼可以當執行名義?

第 10 條第 2 項明定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效力等同確定判決,故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Q7賠償義務機關是誰?

原則是執行職務公務員所屬機關或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機關,不確定時依第 9 條程序確定。

Q8國家賠償怎麼申請?

寫書面請求 → 確認賠償義務機關 → 雙掛號或存證信函寄送 → 出席協議會 → 協議成立簽協議書。

Q9國賠書面請求要寫什麼?

請求人資料、賠償義務機關、事實經過、損害內容、賠償金額計算、法律依據、證據清單,附單據影本。

Q10協議不成立怎麼辦?

機關逾 30 日不開始協議或 60 日協議不成立,依第 11 條向法院提國賠訴訟。

Q11機關不付錢怎麼強制執行?

持協議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可扣押機關存款、查封不動產,不必另行起訴。

Q12國賠協議 vs 直接告公務員個人差在哪?

告國家須協議前置;對公務員個人提民法 186 侵權可直接起訴,但須證明故意或重大過失,勝率較低。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途徑需否協議前置對象特點
國賠協議前置(本條)國家/機關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可不打官司直接執行
國賠訴訟(第 11 條)是(協議不成才能提)國家/機關協議破局後的司法救濟,須繳裁判費
對公務員個人提侵權(民法 186)公務員個人可直接起訴,但須證明故意或重大過失,勝率較低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韓國국가배상법 제9조·제12조(배상심의회에 대한 배상신청,2000년 개정 후 임의적 전치)
🇨🇳 中國国家赔偿法 第9条·第13条(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的先行处理程序)
🇫🇷 法國Code de justice administrative — décision préalable(liaison du contentieux,行政先行決定要求)
🇺🇸 美國Federal Tort Claims Act, 28 U.S.C. § 2675(a)(起訴前須先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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