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信託法 第 17 條(信託利益)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受益人因信託之成立而享有信託利益。但信託行為另有訂定者,從其所定。
  2. 受益人得拋棄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信託法 第1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受益人因信託之成立而享有」信託利益。 信託利益 Exc信託行為另有訂定者,從其所定。 💇立法理由: 信託之受益人有別於民法上「第三人利益契約之受益人」,毋庸為享受利益之意思表示 II 受益人得「拋棄」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