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賞之加分及懲罰之扣分按月計算。 獎賞之加分標準如左: 一、嘉獎:一次加零點一分。 二、頒發獎狀或獎品:一次加零點五分。 三、增加接見:一次加零點一分。 四、增加通信:一次加零點一分。 五、其他獎賞:一次加零點一分。 懲罰之扣分標準如左: 一、面責:一次扣零點一分。 二、禁閉室反省:一次扣零點五分。 三、停止接見:一次扣零點一分。 四、停止發受書信:一次扣零點一分。 前項所扣分數在已得分數內扣除之,不足扣分時,於將來得分中扣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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