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各機關得視業務需要,依本準則之原則,另訂補充規定,報請權責機關核備。
根據所提供的資訊,我無法回答問題,因為上述資料中沒有提到「行政院所屬機關電腦設備安全暨資訊機密維護準則第 29 條」的內容。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