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高壓電路之高壓開關、斷路器、電容器、感應型電壓調整器、變比器、匯流排或其他器具,以最大使用電壓之一‧五倍交流試驗電壓加壓於帶電部分與大地之間,應耐壓十分鐘。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編章節定位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