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經濟部經濟部動力產業局所頒布之「電動機工程之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151條為例,該條分為兩項規定。第一項規定電動機工程應按金屬導線管、非金屬導線管、導線槽、匯流排及電纜等配線方法。第二項則規定電動機、電動機操作器或其他工廠組裝之操作器等整套型設備之配線,不適用第一章第八節、第二章第二節及第二節之一規定。 根據經濟部動力產業局公布之《電動機工程之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指南,該規範主要適用於電動機工程中的用戶用電設備裝置。根據第151條第一項的規定,電動機工程應按照金屬導線管、非金屬導線管、導線槽、匯流排及電纜等配線方法進行操作。這意味著在進行電動機工程時,應使用這些指定的配線方法來保證安全和正確的電氣連接。 參考資料: - 經濟部動力產業局,電動機工程之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2016年修正 https://www.moeaidb.gov.tw/external/ctlr?PRO=prcRpt&mm=ED&id=0187-Z60106-PC5&fSeq=0240863776 - 經濟部動力產業局,電動機工程之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指南,2016年修正 https://www.moeaidb.gov.tw/external/ctlr?PRO=prcRpt&mm=ED&id=0187-Z60106-PC5&fSeq=176608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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