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325條規定了火藥製造場所應該符合的規定。根據該條規定,火藥製造場所有以下幾點要求: 1. 若火藥製造場所產生爆炸性氣體,應依照該規則第二節之一的相關規定辦理。 2. 若火藥製造場所存在火藥類的塵埃,應依照該規則第三節及第三節之一的相關規定辦理。 3. 火藥製造廠內除了前兩點規定之外,其電機設備及配線應符合以下規定: a. 非電熱器的電具應該是全密封型的。 b. 電熱器的發熱體必須有覆蓋帶電導體部分的設計,且在危險溫度上升時能自動斷電。 參考資料: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修正日期:109年11月30日),行政院能源局,https://www.ettoday.net/dalemon/post/4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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