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定位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355 條
電纜架之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電纜架應有足夠強度及硬度,以支撐所有配線。 二、不得有尖銳邊緣、鋸齒狀或突出物,以免導線絕緣被覆或外皮損傷。 三、電纜架系統應有耐腐蝕性。 四、電纜架應有邊欄或同等結構之構造。 五、電纜架應有配件或以其他方式改變電纜架系統之方向及高度。 六、非金屬電纜架應以耐燃性之材質製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提供的資料,並未提及到設備規則第 355 條的內容,因此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