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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40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MI電纜之配件及終端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用於連接電纜至線盒、配電箱或其他設備之配件,應為用於MI電纜連接者。 二、電纜之終端處經削除後應立即密封,以防止濕氣滲入;其露出被覆之導線應以絕物加以絕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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