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43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懸吊型導線槽蓋板為可打開且可觸及者,導線之接續組件及分接頭得裝設於懸吊型導線槽內。
- 懸吊型導線槽內所有導線含接續組件及分接頭所占截面積總和,不得超過該處導線槽截面積百分之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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