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43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懸吊型導線槽板為可打開且可觸及者,導線之接續組件及分接頭得裝設於懸吊型導線槽內。
  2. 懸吊型導線槽內所有導線含接續組件及分接頭所占截面積總和,不得超過該處導線槽截面積百分之七十五。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