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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479 條

第一類場所之凝結液排放裝置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控制設備封閉箱體內或管槽系統任一處可能有液體或揮發氣凝結液聚積者應採用可行方法防止聚積或定期排放。 二、電動機或發電機內可能有液體或揮發氣凝結液聚積者,應裝設用之接頭及導線管系統,使液體進入之數量極小化。有必要防止聚積或定期排放者應裝設附有排放裝置之電動機或發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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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79 條》,電度表的比壓器(PT)的一次側各極是不需要裝上熔絲的。這表示在使用電度表的過程中,不需要在比壓器(PT)的一次側各極上安裝熔絲作為保護措施。根據相關參考資料,《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是中華民國的電力行業法規,在規範用戶用電設備的安裝和使用方面具有法律效力。這一條規則的目的是確保電度表的正常運作,保證計量準確性。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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