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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74 條
- 1.架空通訊設備非由合格人員管控,且永久連接在線路上,有遭受下列任一情況者,應依第三項規定所列之一種以上措施保護之: 一、雷擊。 二、與對地電壓超過三百伏特之供電導線碰觸。 三、暫態上升接地電位超過三百伏特。 四、穩態感應電壓達危險之虞。
- 2.若通訊電纜位於有大量接地電流可能流通之供電站附近時,應評估接地電流對該通訊電纜之影響。
- 3.通訊設備依第一項規定需要保護者,應以絕緣材料提供足以承受預期外加電壓之保護措施,必要時藉突波避雷器搭配可熔元件予以保護。於雷擊頻繁地區等嚴重情況下,須採用額外裝置之保護設備,例如輔助避雷器、洩流線圈、中和變壓器或隔離裝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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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74條規定了架空通訊設備在遭遇遭雷擊、接觸對地電壓超過三百伏特的供電導線、暫態上升接地電位超過三百伏特、或穩態感應電壓達危險情況時應採取保護措施。根據該條規定,這些保護措施可以包括絕緣材料以及附帶可熔元件的突波避雷器等。當處於頻繁雷擊區或嚴重情況下,還需要使用額外的保護設備,例如輔助避雷器、洩流線圈、中和變壓器或隔離裝置等。 根據我所了解的資料,這些保護措施是為了防止通訊設備遭受損壞或停止運作。例如,當通訊電纜位於供電站附近,有可能受到大量接地電流的影響時,需要評估接地電流對通訊電纜的影響,並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以確保通訊的順暢。 此外,在雷擊頻繁地區或其他嚴重情況下,還需要額外的保護設備,比如輔助避雷器、洩流線圈、中和變壓器或隔離裝置等。這些設備可以提供額外的保護,以確保通訊設備不受損壞。 總之,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74條規定了架空通訊設備在特定情況下需要採取保護措施以確保其安全運作。這些保護措施包括使用絕緣材料、突波避雷器和其他額外的保護設備。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可能需要更多的保護設備以確保通訊設備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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