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參考資料,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79條內容為: 1.該條規定裝有被覆的導線應視為裸導線,準用開放式導體(線)間隔規定。但如果由同一電業所擁有、運轉或維護的導線,在導線被覆層提供的絕緣強度足以限制導線間或導線與被接地導線間在瞬間碰觸時發生短路的可能性,則可以酌予縮減相同或不同回路導線之間的間隔,包括被接地導線。 2.該條還提到間隔器可以使用來維持導線之間的間隔並提供支撐。 根據我所查找到的參考資料,我找到了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106.11.20) 的內容,但並未找到第79條的相關內容。因此,無法提供更具體的解釋或範例。如果需要更詳細的資料,建議參考最新的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相關文件。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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