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機構主任及副主任職缺,由管理機構現職人員調補,或由管理機構現職人員與非現職人員一併甄選。
根据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 10 條的规定,管理機構主任及副主任職缺可以通过管理機構現職人員的調補来填补,或者通过管理機構現職人員与非現職人員一起進行甄選。具體的法案資訊或相關範例需要參考經濟部工業局相關公告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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