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機構在所定僱用人員名額內,採公開方式自行遴用所需合格人員。
根據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 21 條,管理機構在所定僱用人員名額內,可以以公開方式自行遴用所需的合格人員。這意味著管理機構可以透過公開方式,例如徵求應聘者、舉辦考試或面試等,來確定合格的人員。該條款的具體運作方式和詳細規定可能需要參考該管理機構的相關指南或指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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