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員之職務升遷,為符合公開、公平之原則,應經升遷考核。 前項升遷考核,由本局甄審小組審查後報請局長核定之。
根據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23條,聘用人員的職務升遷應符合公開、公平的原則,需要經過升遷考核程序。升遷考核由該機構的甄審小組進行審查,最後報請局長核定。這個規定的目的是確保聘用人員的升遷是公正公平的,並且在局長的審核下進行。參考資料中未提供具體的案例或相關資料與該條規定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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