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人員及技術人員得分別支給主管加給及技術加給,其標準由本局訂定。
根據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32條,主管人員及技術人員有資格分別獲得主管加給和技術加給,這些加給的標準由該局來訂定。根據該條規定,這些加給的具體金額和標準是由經濟部工業局根據自己的政策和標準來決定的。具體的金額和標準可能會因為不同的司法院案例或裁判書而有所不同。在該條規定中沒有提到具體的例子或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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