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機構主任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並就高級專員、副主任、一等專員、組長、專員、資深組員順序,指定代理人,報經本局核准。
根據上述提供的法律文件,沒有提到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 38 條,因此無法提供有關該法條的逐條解釋或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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