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員包括主任、高級專員、副主任、一等專員、組長、專員、會計員、組員、技術員、助理會計員及書記。 僱用人員包括約僱人員、技工、駕駛、工友及清潔工。其人員比例依業務需要訂之。
根據提供的參考資料,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了聘用人員和僱用人員的範疇和人員比例訂定。根據該條規定,聘用人員包括主任、高級專員、副主任、一等專員、組長、專員、會計員、組員、技術員、助理會計員及書記。而僱用人員則包括約僱人員、技工、駕駛、工友及清潔工。聘用人員和僱用人員的比例則根據業務需要進行訂定。我無法提供參考資料中相關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