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用貨幣單位均為銀元,於本細則均折換成新台幣,銀元一元折合新台幣三元計算。
根據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第 5 條,本條例所使用的貨幣單位為銀元,但在細則中將銀元折換成新台幣,每一銀元折合新台幣三元計算。這意味著在計算與應用本條例時,所有金額都應以新台幣表示,並將銀元金額乘以三才能得到等值的新台幣金額。例如,如果在某個案例中的罰金是100銀元,依照施行細則第 5 條的規定,這個罰金將被換算成300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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