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編定公告之工業用地,應造具土地清冊,載明土地標示及所有權人姓名、住所,繪具地籍圖與工業用地規劃使用套繪圖,供興辦工業人索閱或照成本購買。
根據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第77條的規定,經編定公告的工業用地應該準備一份土地清冊,內容包括土地的標示、所有權人的姓名和住址,並附上地籍圖和工業用地規劃使用的套繪圖。這份土地清冊可以被興辦工業的人索閱或以成本購買。相關參考資料可以參考最新的《獎勵投資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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